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撸书斋 > 历史 > 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[H] > 女尊国的小纨绔(57)
  第二天酒醒,她感觉自己被掏空。
  而掏空她的人,像条蛇般缠上了她的腰,细腻柔软的面庞从她的脖颈,贴上了她的侧脸,吐气若兰呼唤她的名字。
  春晓想要一脚将他踢下床,却没有力气。
  这个男人,昨晚到底做了多少次,她完全记不清了。
  他绝对磕了药!那种粉粉的小药丸,别以为她没发现,他梳妆台下面藏了好几瓶!
  “变态。”她磨牙。
  “妻主说什么?”被子下的两人浑身赤裸,南藏月攀附着她,紧紧圈住她,身体滚烫热烈,床榻间似乎浸满了他身上甜蜜的气味。
  “妻主欠的八万两银,阿月已经替你还了。作为回报,今夜陪我一起赏月如何?”
  春晓挣扎了一下,将他的脸推开,“你怎么这么粘人。”
  鬼知道他怎么和打不死的小强一样。正常男人被妻子冷暴力,又欠下一屁股债,没暴怒打人就不可思议了,这货竟然还缠缠绵绵邀功,是没有耻辱观吗?
  这个npc的好感度系统究竟是怎么设计的,到底要怎么做,才能让他讨厌她,不会对穿越女夺舍造成障碍呢?
  春晓烦躁地拧着眉想,要是实在不行,就只能这个烂摊子就留下了,只是这种原主风流债会影响到女主逆袭的爽感,到时候肯定会影响任务评分。
  “南藏月,说实话,我……”
  南藏月轻轻摁住她的唇,弯着眼睛,“昨天晚上累到妻主了,我服侍您沐浴。”
  那双漂亮至极的丹凤眼,一汪剪水双瞳,盈着情意与温顺,明明看似弱不禁风的纤百合,却不若她怎么发脾气,不论她怎么惹恼他,也不会掉一片花瓣,仿佛不论暴风骤雨还是和风细雨,都甘愿受着。
  “别跟着我,我要去上学了。”
  更衣完毕,又用了早膳,春晓积蓄了力气,继续扮演一个不归家的妻主。
  南藏月静静站在门后,看着她的身影走远。
  待她走后,他的贴身小厮端来一碗温热的汤药,粘稠的苦味飘在空气中。
  纤弱温柔的南小公子毫不犹豫将其大口饮下,口中弥漫的说不清的苦涩味道,却像是丝毫影响不到他。
  柔婉的神色褪去,面无表情的新婚夫人抚上了自己的小腹,他的妻主究竟在想什么呢,她究竟想要什么呢?她的目光,究竟在看向哪里……
  ——
  国子监离贺岱的房子很远,所以春晓从前每天上学都要早起,火烧火燎地在清晨的建安城狂奔,而今丈夫买了个学区宅,导致春晓现在上学只要一刻钟的路程,撒丫子跑,则半刻钟就到了。
  春晓在学堂上,借着夫子之乎者也的传道,整理自己的思路。
  当断不断反受其乱,春晓在宣纸上写下了一个字。
  笔走游龙,潇洒恣意——冲!!!
  她还重重标注了叁个感叹号,虽然这个世界没有人能看懂。
  贺春晓已经做好心理建设,存了死志了。
  为了给穿越女留下一具好用的身体,所以春晓肯定不能用那种,被砍一刀,坠楼摔断脖子,服毒烧烂肠胃的方式寻死,关于死法,在那些穿越小说里,已经给出了标准答案。
  春晓在摔破头,和溺水之间选择了一下,最后犹犹豫豫选择了溺水。
  溺水听起来痛苦,但是她可以在溺水的那一刻,脱离世界,并不需要承受什么痛苦;而若是砸脑袋,如果砸得不好,人不晕不死,反倒活着受累,如果砸得太好,脑袋开瓢,那就傻眼了。总的来讲,个中技术要求比较高。
  中午放学,春晓撩了袍子,溜出去逛街了。
  她悠悠闲闲地走在建安城的大街上,最后看看她生活了十七年的大夏国京都。
  今天的天气不错,万里无云,烈阳高照,街道上的小摊小贩的嗓门也很有活力,春晓叼了根糖葫芦,又顺手买了根廉价却别致的梅花簪,摘下学子帽,插在发髻里,也不顾女子插发簪会不会被人耻笑。
  国子监附近的街道不算热闹,书斋比较多,行人大多文衫纶巾,比较矜持,墙角有一颗不知谁家院子里探出来的杏花树,又像是棠梨花,淡淡小小的花色藏在翠绿的叶片间,几乎看不清了。
  但是一阵风来,簌簌又滚下许多,春晓的糖葫芦上沾了一片花瓣,她盯了片刻,便嗷呜一口上去,将它连同糖葫芦一同吃了。
  路上行人多,车马不多,辘辘的马车声,令她下意识扭过头。
  双眼对上那青朴的车架上,撩开的车帘中的一双星眸。
  过于白皙的脸庞,带着文气,丰神俊冷星眸璀璨,鼻骨高窄,精致淡漠的命薄之相,恰是那兰雪清风般的柳相阁下。
  春晓含着一边腮帮子的糖葫芦,眯着眼睛与他对视。
  柳觊绸的唇色很淡,低眸看着她,看那几片落在她发间的花瓣,又看到她发间不伦不类的梅花簪子,他轻轻抿着唇,半晌后,眉头轻皱,带着几分威严斥道:“这个时辰,你不在国子监读书,跑出来做什么?”
  “自然是出来吃吃喝喝,现是午休,我出来用些饭食,可没有犯王法吧?”
  拉车的马匹垂着脖子,安静的摆摆头,车夫抱着马鞭,似乎打算长留。
  车主拧着眉,“你。”
  他咬回了未尽的话,别开眼,不知在想些什么。
  窄小的车帘中,那张清冷的面孔只露出一半,往下可以看见白皙纤细的脖颈,那冷白色淹没在墨蓝色的交颈长衫中。除去官服绯袍,这个男人的常服,总是玄青或是墨蓝一类的颜色,十分老沉,可就是这些暗沉老气的颜色,将那精致完美的早夭之相,映衬得更加珍贵,仿佛某种一期一会的花卉堪折之前的鲜妍。
  明明已经身居高位,位高权重,眉宇间却总有一缕郁气,挥之不去,日日夜夜蚕食他的生机一般。
  “你若饿得很,别吃这些街边小吃,不干不净,去吃聚贤庄。”她不是偏爱那儿的鸭子吗?
  春晓兜里揣着许多一路买的小吃零嘴,闻言扬起唇角,“咱平头百姓,比不得相爷大员,可吃不消日日聚贤庄。”
  她像是随口一说,柳觊绸脱口而出:“我可以请你。”
  她愣了愣,晴日的光芒似乎都落尽那双眼眸里,弯弯的含情眼,最能迷惑人,可仔细一看,那里头根本谁也没有。
  仿佛不论世上人怎么声嘶力竭,前仆后继头破血流,也触动不了那眼底的湖,那人根本是个,没有心的女人。
  “不劳燕君大人了。”她的神情忽然惬意下来,不知想到了什么,软化浑身针对他的尖刺,挥了挥手,“你还有事就先走吧,我吃饱啦,再逛会就回国子监了。”
  柳觊绸眉头依旧锁着。
  她因为两年前被绑架的事,对他记恨至今,从不会正经叫他的字,只会讥讽地唤他燕娘,她似乎以为这样就可以将羞辱到他一般。
  他恢复男子身后,便不好以燕娘为字,保留了燕字,他改作燕君,但她从未这么叫过他。
  他还想说什么,但是车夫忽然开始扬鞭子。车夫是柳府的老人了,对主家和这贺小七之间的恩怨十分了解,按照这情况谈话应该结束了,他娴熟地拍鞭,驱马行了起来。
  可是柳觊绸却猝不及防,他似还不想走。
  却最终没说什么,只是撩着帘子,静静看着她。
  春晓一手负在身后,另一只手举着糖葫芦,笑眯眯地看他被马车带着走远。
  那笑容干净清澈,仿佛两人之间从未产生嫌隙,从未有那几年纠缠不清的牵扯,仿佛他只是一个面目模糊的,即将路过她人生的过客,不存在嫌恶,也就不存在冰释前嫌。
  她忽然踮脚,大声呼唤了一声。
  既然相逢了,她不介意最后祝福一下这个被她一手养大的小阿柳。
  “柳燕君,日后,多多珍重啊!”
  (穿越女不存在的…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