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撸书斋 > 古言 > 一品仵作 > 第137章 将军?(2)
  小郑是在伙头营被害的,将军们猜测埋尸地应与伙头营不远,于是把伙头营挖地三尺翻了个遍,在柴房墙角柴火堆的地底下找着的,挖出人头时,那场面……别提了!
  伙头营的人说,前晚后院听见劈柴的声儿,有时哪日活儿太多干不完,夜里劈柴的事常有,因此也没人在意,如今想想,那劈柴声许就是分尸声。小郑就在伙头营里被分了尸,那群伙头兵险些炸了营儿,这会儿正跟着大军一起在搜呼延昊呢。
  元修一听是小郑之事,眉宇便沉了。军中只知呼延昊混进关城杀了人,不知他可能易容成身边人。此事若被军中将士知晓,难免人人疑心生乱,他便严令封禁了此事,只先寻人。放呼延昊出城之事,他心中已有计策,只待今夜与老将军商议交代些日后城防诸事。
  “找到的送去灵堂,没找着的继续找!”
  “是!”那亲兵得令,抱着军拳高喝一声,习惯性抬头,瞥见亭中景又刷地低头,匆匆退走,一路走一路听他在那里碎碎叨叨,“没看见没看见……”
  元修抄起桌上酒壶就朝那亲兵扔了过去,“闭上你的嘴!”
  咚一声,酒壶落地,那亲兵跳开,一溜烟儿跑远了。
  不能怪他多想,那亭中之景太戳眼——大将军站在英睿将军面前,脱得只剩条亵裤,英睿坐着,盯着大将军的……
  咳!
  没想到大将军好这口!怪不得听鲁将军说,大将军连窑子都没逛过,女人屁股都没摸过,原来是不爱摸!大将军好的是男风?
  自以为发现了大将军秘密的亲兵少年觉得,他还不如刚才被那酒壶砸晕呢!
  大将军日后不会灭了他的口吧?
  将军亭里,元修将衣袍穿好,见暮青脸色还黑着,便笑道:“别理那小子!那群小子平日操练罢了,没少干河里冲凉遛鸟的事!军中男儿不拘小节,打个赤膊也值得大惊小怪!”
  他初从军那几年,没少光着膀子跟军中将士一起冲凉,习惯了,今夜又没脱个精光!
  再说,脱个精光也无妨,军中遍地粗汉,还能有女人不成!
  “行了,你小子也别拉长着脸了。小郑的尸首找着了,去灵堂瞧瞧吧。”元修道。
  暮青未言,起身出了亭子。
  元修自她身后出来,两人一道儿去了灵堂。
  灵堂设在偏厅,素白灯烛照着两口大棺,一口空棺,一口里已被放入了头颅和手脚。一张精瘦的脸,血肉蒙上了黄土颜色,曾经纵马杀敌含血笑,如今灰黄的头颅和手脚拼凑着一副残缺不全的白骨,忠魂身死关城。
  元修从灵堂出来时,负手立在门口,深吸一口夜风,西北的夜风烈烈如刀,割人喉肠。身后传来少年的脚步声,他未回头,只望那关外大漠。
  她说对了,鲁大营中是失踪了个人,今夜军中四处搜寻涛子和小郑的尸身,鲁大营中那兵却再也寻不着了。
  西北十年,岁月峥嵘,十万将士埋骨边关,那一年,他也险些留在那黄沙大漠,身不得归,从此以骨守国门。
  那年,他比她大一岁,十七,多少儿郎最热血的年纪。天下人皆道他以八千骑兵突袭勒丹牙帐,歼勒丹三万骑兵,杀突答王子,却不知随他出关的将士有两万,他们埋在了那大漠黑风里,黄沙为冢,尸骨难还。天下不知,那八千骑兵也险些埋骨大漠,是他笑坐黄沙,割肉饮血,激了士气,多撑了那一日,终等来了绝处逢生。
  大军在水源地休整了三日,他热症了三日,突袭勒丹牙帐那日,他负伤冲杀在前,一箭射死突答王子,士气沸腾,勒丹兵大乱,那一战胜后,他回到关城,休养了整整三个月。
  他回来了,却有太多将士没能回来,大漠之上处处英雄坟,伴着那日暮关山,遥望国门。
  “这个时候,果然还是有酒好!”元修一笑,看了暮青一眼。
  他也不知为何与这小子说那些往事,许她是西北军这些年来被军中奉为传奇的又一人物,英雄寂寞,大抵……有些相惜之情吧。别人不懂,许她能懂。
  “你在府里多住两天,待将呼延昊放出城去再回。”元修道。青州山、呼查草原、大将军府,她三败呼延昊,以呼延昊的性情,不会放过她。只要他还留在关城中,他就不能放她出将军府,呼延昊擅长暗处下手,无缝不钻,他需防止她遇险。
  暮青早料到如此了,她只点了点头。
  “三更天了,回去歇着吧,过几日就忙了。”元修叫暮青去歇着,自己却负手立在灵堂外,似没有要去歇息之意。
  暮青望了他一眼,月色蒙着黄沙,白烛清冷,男子负手,夜色里亦见乾坤朗朗,铁骨铮铮。他是元家嫡子,士族子弟,依大兴律,士族子弟不从军营不入学堂,依旧可在朝谋官。凭他身份之贵,本不需来这边关苦寒之地杀敌守国,只需在盛京过那繁华安逸日子,此生富贵已极。但富贵磨不灭男儿报国志。
  那场战事他未讲完,但最险的怕是在他割肉后,脱水失血,能活下来只能说算他命不该绝。那天下传闻中的战神,亦曾有过险境,亦曾有过那段艰苦岁月。
  边关十年,他磨了那身贵族矜持娇气,与将士们同食同寝,一条河里洗澡,磨出了一身昂扬豪气,渴饮胡虏血,战场杀敌笑,将士保家卫国,管他何处为冢!
  她少有敬佩之人,元修当为其一。
  暮青下了石阶,走了三步停了下来,回头见元修还立在灵堂外,终是忍不住道:“大将军。”
  “嗯?”元修一愣,转过头来。
  “我曾经办过一件案子,有一人家中亲眷报官,怀疑家中有人被贼人所害。捕快寻去那贼人家中,只在家中找到了那人的头颅和手脚,身子其余部分挖地三尺也未寻着。后来那贼人招供,他将尸身切成了小块烹煮,一些丢出去喂了野狗,后来因太多了,便下锅焖炒,送了街坊四邻。”
  其实,这是她前世办的案子,案子破获后,她的那群同事们便再也不吃邻居送的饭菜,尤其是肉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