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撸书斋 > 幻想 > 嫁给迂腐书生 > 021
  021
  周氏和林氏已经把摊子收起来,空了的木桶放在车上几乎没有重量,一个成年女性便能轻而易举地推着走。
  “走吧。”
  温热的汤汁泼到身上,这会儿被风一吹,立刻变得湿冷起来。尤其浑身散发着一股炒田螺的味儿,施傅兴只觉得周围人的目光全部聚集到自己身上,羞耻到每一根汗毛都立了起来。
  他想快一点将身上的衣裳换下来,邬颜却摇摇头:“先等等。”
  “等什么?”
  女人没说,只是走到施母面前,坦然地伸出手。
  “干啥呢?”施母木着脸,语气不太好。
  邬颜没有被她的样子吓到,相反,还好心情地眨眨眼:“娘,卖田螺的钱麻烦您帮我拿了一上午,现在可以给我了。”
  施母眼一瞪,似乎是没有想到邬颜会开口要钱:“你要钱做什么?买衣裳的钱我已经给了三宝,其他的还是我帮你拿着,省的乱花。”
  “怎么没有别的事情?”邬颜轻轻歪了歪头,“媳妇要和夫君晚上逛夜市,看到好看好玩好吃的,肯定要花钱。”
  “什么!你还要花钱?!”一听要花钱,施母呼吸都急促起来。
  老太婆抠唆惯了,平时一块铜板恨不得掰成两半用,她不可置信道:“老三家的,这刚赚钱你就要花出去?”
  赚钱不就是为了花吗?邬颜不懂古人的思想,在对方的目光中肯定地点了点头。
  施母:“……”
  遭天杀的,这是娶回来了个祖宗啊!
  说实话,老太婆当然是不想给的,可这时候施傅兴等的不耐烦,走过来催促:“娘,你把钱给她,这是她的钱,如果你缺钱儿子给你。”
  “什么叫她的钱我的钱,咱们没分家,不管谁赚到钱都得交公里!”施母被儿子揭开小心思,气得脸都红了,把荷包解下来扔给邬颜,“给给给!赶紧走,别在我眼前晃荡。”
  都说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,这才几天,胳膊肘都拐到大门口了!
  “谢谢娘,娘,大嫂二嫂再见!”邬颜展颜一笑,浅色的瞳孔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。
  离开东街,市集的繁闹扑面而来,各种吃食、玩意的小商小贩沿街叫卖,闻着空气中的香味,邬颜顿时觉得她那炒田螺只不过占了个新奇。
  如果做同种美食,古代的厨子未必就差于自己。
  “为什么没告诉我?”
  正观看着沿路的热闹情景,耳边突然响起低哑的男声,邬颜怔了怔,抬头:“什么?”
  草帽遮挡住太阳,余荫在额头剪了一抹漂亮的弧度,衬得女人的眼睛漂亮如同琥珀。
  施傅兴抿了下干涩的唇,下意识避开视线:“你认字的事情,为什么没有告诉我。”
  “啊?这种事情也要说吗?”邬颜笑出声,她转回头直视着前路,青砖砌的小径悠长久远,像水墨画般延伸,红润的嘴唇轻启:“纤云弄巧,飞星传恨,银汉迢迢暗度。金风玉露一相逢,便胜却人间无数……”[注1]
  嗓音清亮柔和,一如夏季的微风,缓缓的,有温度,又有凉爽,吹拂在人的脸上、身上,穿过发间,最后敲打少年人的鼻尖。
  “更何况……你又没问。”
  她带着娇气回头觑了人一眼。
  施傅兴抿抿唇,这次回视了过去。
  两人静静看着彼此,一瞬间,周围的声音越来越遥远,仿佛有一层看不见的屏障,将他们和其他人隔开,从此,嘈杂和热闹与他们无关,有的只有吹拂过面庞的气息。
  带着香甜气味,在中间慢慢发芽儿,或许等一个时机,阳光明媚,雨水充足,小小的芽儿便能破梗而长,成为一棵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。
  当然,或许。
  此刻,不过是换作邬颜被盯得有些不自在,白皙的面颊上飘了一抹红晕:“好吧。”
  她摊手,表情有些无奈。觉得眼前的人像极了被主人抛弃的狗狗。
  看在施傅兴被泼了一身汤水的可怜劲上,她解释道:“还记得刚到你家的时候我说过什么吗?不小心摔过头,很多事情不记得。”
  “所以你才没说?”
  “算是吧。”
  施傅兴不知道是不是满意了这个回答,之后一路无声。
  日头渐西移,两人走进一家成衣铺。
  这间铺子是县城最大的成衣铺,里面卖的衣服都是京城流行的款式,邬颜和施傅兴进来的时候,铺子里有几位女眷正在挑衣服,看见他们,不免露出嫌弃的表情。
  邬颜面不改色,她本以为施傅兴这种爱面子的人肯定生气,谁知看过去,却发现对方目不斜视,压根没有分给那些女人眼光。
  噗。
  这一点邬颜还是挺满意的。
  “这位公子,可是需要买成衣?”店铺的掌柜迎上来,“昨儿个刚到了一批新款式,有几件正好适合您,要不要先试一下?”
  再问邬颜:“小娘子是先看一看,还是和这位公子一块儿。”
  邬颜看向施傅兴,柔声道:“我陪着夫君。”
  心里想的是,自己逛街多无趣啊,等到施傅兴出来,她得把这家店的衣服全部试一遍。
  三人去了二楼,二楼多男子服饰,所以没有人。施傅兴在众多衣服里拾起一件月牙白。
  满脸福气的掌柜哎呦一声:“公子好眼力,这件衣服是用蜀锦制成,单看这织造工艺,又细腻又严谨,找不到一丝缝隙,还有这配色,啧啧,实在是衬公子肤色,穿上之后保准迷了小娘子的眼,所以,要不要试一下?”
  施傅兴满意地点点头,不过并没有着急试,反而侧头看向邬颜。
  邬颜一愣,反应半天才明白是寻求自己的意见。
  她想了想,委婉道:“以夫君的条件,自然是穿什么都好看,只不过妾身更喜欢玄色。”
  虽然对布料没有研究,但蜀锦的名气她还是听过的,四大名锦之一,后世好像还被评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  这般好的东西,价格肯定不便宜吧?
  “嗯。”施傅兴未多想,既然邬颜说黑色好看,那他换一件黑色的便好。
  在场的,只有掌柜觉得可惜。
  但等施傅兴换下衣服从里间出来,外面的两人又不约而同眼前一亮。
  不得不说邬颜的眼光毒辣——施傅兴因为营养不良,脸色蜡黄,穿白色不仅不显气色,还会衬得整个人年纪大。
  换成黑色,就没有这么多问题,而且这件衣服修身,中间束腰,下摆垂直,将施傅兴的身材比例完美勾勒,更为锦上添花。
  坐在贵妃椅上的邬颜眼睛眨了眨:如果养好了,这绝对妥妥一个小鲜肉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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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[注1]秦观,《鹊桥仙》